文献捐赠是加强学校文献资源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做好图书捐赠工作,规范工作流程,为更好地做好接受图书捐赠工作,保证捐赠文献质量、方便读者利用,特制定新疆理工学院捐赠图书管理细则。
一、捐赠原则
采取自愿原则,数量不限。
二、允许入藏的文献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之规定;
2.国内外正式出版物。捐赠国外出版的文献必须为经国家文献进口管理部门备案审核,通过正规渠道进口的原版文献。
3.捐赠的文献须符合我校教学、科研和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需求,内容完整、健康向上;
4.本馆缺藏期刊,且能成套捐赠或持续捐赠;
5.教材、教学参考书根据本馆馆藏情况选择性入藏;
6.其它有收藏价值的特色图书。
三、不予入藏的文献
1.违反出版法、著作权法、版权法及相关法律的图书;
2.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悖的文献;
3.内容粗糙、陈旧、低俗,不具有学术参考价值或收藏价值的文献;
4.其它不适合高校图书馆馆藏或不符合本馆馆藏体系建设的文献。
四、捐赠文献管理
1.所有捐赠文献,一经我馆接收,所有权即归我馆所有。
2.凡不属于我校图书馆入藏范围或我校图书馆已入藏足够复本的捐赠文献,我校图书馆有权在不知会捐赠者的情况下调拨或转赠给其他文献使用单位或用于图书漂流,以期获得更好的资源利用;
3.我馆将加强图书内容等审查工作。
五、其他捐赠
同时我馆也接受图书馆专用资金(含外币)捐赠,捐赠资金可根据捐赠者的意愿使用。
六、入藏方式
收到捐赠图书后,我馆即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并依据实际情况和馆藏要求,对捐赠图书进行认真细致地加工、编目入库,使捐赠图书得以最好的利用、收藏和保管。
七、捐赠方式及联系方式
1.捐赠方式
到馆捐赠:新疆理工学院图书馆资源建设部119室。
邮寄捐赠:温宿县新城区学府路一号新疆理工学院图书馆,联系电话:0997-2202040,邮政编码:843000。
2.联系方式:捐赠统一咨询电话:0997-220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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